房子长期不住是否需要交物业费?
我有套房子长期没人住,一直空着。最近物业催我交物业费,我觉得房子都没住人,没享受物业的服务,不想交。想问下从法律角度讲,房子长期不住到底要不要交物业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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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即便房子长期无人居住,通常也是需要缴纳物业费的。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物业费的定义。物业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也就是说,物业服务针对的不仅仅是业主个人的居住使用,更多的是对整个小区公共区域的服务和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这意味着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存在着合同关系,只要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应的服务,业主就有义务按照约定支付物业费。 即便房屋长期空置,物业公司也依然在为小区的公共区域提供服务,比如小区的绿化养护、安保巡逻、公共设施的维修保养等,这些服务不会因为个别房屋无人居住而停止。所以,业主不能以房子没住人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 不过,有些地方出台了相关政策,对于长期空置的房屋,业主可以和物业公司协商,适当减免一定比例的物业费。例如部分地区规定,空置6个月以上的房屋,物业费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如70% - 90%)缴纳。但这需要业主主动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因此,业主可以先了解当地是否有这样的政策,如果有,可以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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