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卖有什么解决方法?
我买了套房子,结果后来发现卖家又把这房子卖给别人了。现在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也不清楚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有啥解决办法,想问问遇到一房二卖该怎么处理,我怎样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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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卖指的是卖家把同一套房子先后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家。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解决。 首先,如果合同有约定,那么就按照合同约定来处理。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买卖双方通常会对违约责任等相关事项进行约定。如果卖家一房二卖构成违约,买家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比如支付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其次,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买家可以要求卖家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另外,在房屋所有权归属方面,如果其中一个买家已经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那么一般情况下,房屋所有权归该买家所有。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而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买家,只能向卖家主张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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