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纠纷的处理程序分为哪几步?


医患纠纷处理程序通常包含以下几步: 首先是协商解决。当医患之间出现纠纷时,双方可以就争议的问题进行直接沟通和协商。这是比较简单、直接的解决方式,双方可以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各自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诉求,尝试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协商解决应当坚持自愿、合法、平等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尊重客观事实。 若协商不成,则可申请人民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会安排专业的调解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情况,对医患双方进行调解。这种方式具有专业性和中立性,调解委员会会站在公正的立场上,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一方申请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调解。 若人民调解也未能解决纠纷,还可以选择行政调解。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可以应医患双方当事人请求,对医疗纠纷进行调解。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依据其行政职权和专业知识,对纠纷进行调解处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疗纠纷,需要进行医疗损害鉴定以明确责任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医学会或者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也可以经医患双方同意,由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托鉴定。 如果上述途径都无法解决纠纷,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由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发生医疗纠纷,当事人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需要遵循民事诉讼的相关程序和规定,提供相关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