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口头离职找劳动局是否有效?
我是一名临时工,之前口头跟单位说过要离职,可现在和单位在离职手续还有工资结算上有点矛盾,我想去劳动局寻求帮助,就想问问像我这种临时工口头离职的情况,找劳动局到底有没有用啊?想了解下这方面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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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口头离职后找劳动局是有可能有效的。首先要明确,口头辞职在一定条件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不过这个行为是否真实发生需要用人单位来证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正常情况下,劳动者有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单位离职的义务。 但如果临时工口头提出离职后,和用人单位就离职事宜产生纠纷,比如工资没结清、离职手续不给办等,是可以找劳动局的。劳动局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解和处理。要是调解不成,还可以进一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不过,为了保障自身权益,劳动者最好能保存好与口头离职相关的证据,比如和领导谈离职时的录音等。要是没有书面通知单位离职,同时又没有证据证明口头离职的情况,可能会给维权带来一定困难。 相关概念: 口头离职:就是劳动者没有以书面的正式形式,而是通过说话告知用人单位自己要离职的想法。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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