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户不交租金还不搬走该如何处理?
我把房子租出去了,可租户到期了既不交房钱,也不搬出去。我催了好几次都没用,真不知道该咋办了。我就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我有什么合法的办法能让租户交钱或者搬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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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租房户不交租金还不搬走,房东可以按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发书面催缴通知。房东要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租户拖欠租金的事实、应缴纳的金额、缴纳期限以及逾期不缴的后果,比如解除租赁合同等,并保留好通知凭证。这是为了正式告知租户其违约行为,同时为后续可能的法律程序留存证据。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书面催缴通知就是在行使这个合理催告的权利。 其次,尝试协商解决。和租户沟通,了解其不交租金的原因。要是租户是因为暂时经济困难等合理因素,双方可以协商制定一个新的付款计划。比如延长付款期限、分期支付等,并最好形成书面协议,以此保障双方权益。 然后,如果租户无合理理由仍拒不支付租金,房东可以根据租赁合同中的约定,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租户限期搬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租户不交租金不搬走的行为就表明其不履行合同义务,房东有权解除合同。 最后,若租户还是不履行支付租金或搬离的义务,房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租户支付拖欠的租金、违约金以及可能产生的其他损失赔偿。在诉讼过程中,之前保留的催缴通知、租赁合同、租金支付记录等相关证据就很关键。另外,如果租赁合同中有约定可以通过仲裁解决纠纷的,也可以按照仲裁条款申请仲裁。 总之,房东在处理这类问题时要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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