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离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有时效吗?
我之前受了工伤,现在打算离职。听说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但是不清楚这个有没有时效限制。我担心自己因为不了解时间规定,最后拿不到这笔钱,所以想问问工伤后离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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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离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有时效规定的。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它是职工因工伤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一笔补偿费用,用于帮助工伤职工在重新就业前缓解经济压力。 在时效方面,这主要涉及到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当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产生争议时,需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 比如,职工在离职时用人单位明确表示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那么从这个时间点开始计算一年的仲裁时效。如果超过这个时效申请仲裁,且对方以超过时效进行抗辩,那么职工可能会面临败诉的风险。不过,如果存在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形,则另当别论。时效中断是指在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时效期间重新起算。比如,职工在时效期间内向用人单位主张过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就可能导致时效中断。时效中止是指在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所以,工伤职工在离职后应及时关注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支付情况,一旦发现权益受损,要在规定的时效内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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