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开发商擅自处置网签,这种情况该怎么维权?
我买了城中村改造安置房,也进行了网签,可后来发现开发商擅自处置了网签。我现在很迷茫,不知道该采取什么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我想了解具体有哪些合法有效的维权途径,以及维权过程中需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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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开发商擅自处置网签的情况,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首先,向当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工商部门有监管市场交易行为的职责,对于开发商这种违规销售行为会进行调查和处理。 其次,依法行使撤销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解除购房合同,并请求返还购房款及相关补偿。 再者,通过诉讼维权。若与开发商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诉讼过程中,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网签记录等,以支持自己的诉求。 另外,若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房屋,按照每日百分之二至百分之五的比例来计算相应的违约金,这是法律层面所普遍承认且普遍执行的标准规定,购房者可据此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最后,在购买回迁房时,要注意业主是否持有相关房产证明文件,如果没有,则要留意做好证据收集和相关公证,以避免后续有纠纷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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