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工伤后会有哪些赔偿?
发生工伤后,赔偿项目一般包含以下这些:
首先是医疗救治相关费用。医疗费,就是治疗工伤所花费的诊疗、药品以及住院服务等费用,计算依据是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伤者住院期间还有伙食补助费,通常按照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一定比例乘以住院天数来计算 。
还有停工留薪期工资。从受伤之日到伤残鉴定日这段时间,工资福利收入照常发放,这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在养伤期间的基本生活。
如果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还会有生活护理费。根据生活自理程度不同,分别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不同比例支付,比如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按50%支付;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按40%支付;部分不能自理的,按30%支付。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也就是辅助器具费也在赔偿范围内。
另外,根据伤残等级不同还有不同赔偿。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比如一级伤残是本人工资×27个月,十级伤残是本人工资×7个月 。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 发伤残津贴;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法律依据主要是《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在遭受工伤后能得到应有的补偿和救助 。
相关概念: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伤残津贴:是对因工伤致残而退出工作岗位或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给予的一种长期性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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