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怎样才算工伤旧伤复发?

我之前受了工伤,治疗后恢复得还不错。最近感觉之前受伤的地方又开始疼了,我不太确定这是不是工伤旧伤复发。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怎样的情况才算是工伤旧伤复发呢?有什么判断标准吗?
展开 view-more
  • #工伤复发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工伤旧伤复发指的是工伤人员在经过治疗,伤病情已稳定或相对稳定一段时间后,又在原工伤部位(伤口)出现与原工伤致病因素有关的活动性病灶和明显体征。简单来说,就是以前因工作受的伤好了之后,因为和当初受伤一样的原因,原来受伤的地方又出问题了。 要判断是否属于工伤旧伤复发,通常需要有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这里的确认一般是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来进行专业的鉴定。 在实际情况中,以下几种情况可大致作为判断参考。首先,病情与原工伤有直接关联,比如之前是腰部工伤,后来还是腰部出现与之前受伤相关的病症。其次,要有医学上的合理性,即从医学角度能解释得通是旧伤复发。比如骨折部位在康复后,因相同外力或正常使用情况下再次出现疼痛、功能障碍等,且符合骨折愈合及复发的医学规律。 如果职工认为自己是工伤旧伤复发,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并提供医疗机构的诊断等相关材料。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旧伤复发确认申请。只有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属于工伤旧伤复发,才能依法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