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会怎样?


当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时,会面临多方面的法律后果。首先,从概念上来说,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这些规定涉及到劳动合同的签订、工资支付、工作时间、社会保险等多个方面。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一)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的;(二)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或者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的;(三)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的;(四)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夜班劳动或者延长其工作时间的;(五)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少于90天的;(六)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以及延长其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其夜班劳动的;(七)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的;(八)未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的。 此外,《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也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对于劳动者来说,如果发现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对投诉举报进行调查处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对用人单位作出相应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