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业主不交物业费会怎样?
我买了套房子,最近手头有点紧,就没交物业费。物业一直催我,还说要按法律程序处理。我想知道在民法典里,业主不交物业费会面临什么后果,有啥法律依据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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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于业主不交物业费的情况有明确规定。首先,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也就是说,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服务,业主就有义务支付物业费。 从法律层面来讲,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这意味着,无论你是否直接参与了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只要身处这个物业服务区域,就需要遵守合同约定。 如果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这里的合理期限通常会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比如书面通知中会明确告知业主在一定天数内补缴物业费。 若业主在合理期限届满后仍不支付,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一旦进入司法程序,业主败诉后不仅要支付拖欠的物业费,还可能需要承担诉讼费用、仲裁费用等额外支出。 另外,长期拖欠物业费还可能会影响业主的个人信用记录。虽然目前并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将拖欠物业费直接纳入征信系统,但在一些地方,物业服务企业可能会将业主的欠费情况反馈给相关信用机构,从而对业主的信用评级产生不良影响。这可能会在业主今后的贷款、信用卡申请等金融活动中带来不便。 所以,业主应该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物业费,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信用损失。若业主认为物业服务企业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可以通过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向业主委员会反映或者通过合法的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而不是以拒交物业费的方式进行对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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