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附加费的比例是多少?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发工资发现工资条里有工资附加费这一项。我不太清楚这个费用的比例是怎么算的,也不知道公司扣的对不对。想了解下在法律规定中,工资附加费的比例到底是多少呢?
展开


工资附加费是与企业职工工资总额按一定比例提取的费用,这些费用会用于职工福利、工会活动、职工教育等方面。它的计算和比例规定是有相关法律依据的。 首先是职工福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这意味着企业可以按照不超过工资总额14%的比例来提取职工福利费,用于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医疗费用等福利支出。例如,企业一个月的工资总额是10万元,那么该月可提取的职工福利费上限就是10万×14% = 1.4万元。 其次是工会经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需要按照这个规定,将不超过工资总额2%的费用拨缴给工会,用于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维护职工权益等。还是以月工资总额10万元为例,可拨缴的工会经费上限就是10万×2% = 2000元。 最后是职工教育经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也就是说,企业在工资总额2.5%以内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可以在当期扣除,如果超过了这个比例,超出部分可以留到以后年度再扣除。同样以月工资总额10万元计算,该月可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上限是10万×2.5% = 2500元。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