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契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我最近打算买房,听说买房要交契税,但不太清楚契税的计税依据是怎么算的。是按照房子的成交价,还是有其他的计算方式呢?我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这样心里能有个底,知道自己大概要交多少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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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是在土地、房屋权属发生转移时,向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应纳契税的计税依据,根据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规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四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也就是说,在一般的房屋买卖中,契税的计税依据就是你和卖家签订的合同里确定的成交价格。比如你花 200 万元买了一套房子,那么这 200 万元通常就是契税的计税依据。 其次,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例如,你用自己价值 300 万元的房子和别人价值 280 万元的房子互换,那么计税依据就是 300 万减去 280 万后的 20 万元差额。 再者,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如果是别人赠与你一套房子,没有明确的成交价格,税务机关就会参考类似房屋的市场价格来核定计税依据。 另外,如果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比如你和卖家故意压低合同成交价格来少交契税,税务机关发现后就会重新核定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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