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什么工作?
我刚入职一家新公司,发现工作环境有时需要接触冷水,而且偶尔要搬运较重物品。我正处于经期,感觉身体有些吃不消。想了解下法律规定,公司在我经期时不能安排我从事哪些工作,好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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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首先说高处作业,就是在一定高度有可能坠落的地方工作,比如在高楼外进行清洁、维修等作业,这对处于经期身体较为虚弱的女职工来说,增加了坠落受伤风险。 低温作业是指在低温环境下工作,像冷库工作等。经期女职工身体对寒冷更为敏感,低温环境可能影响身体健康,引发宫寒、痛经等问题。 冷水作业就是经常接触冷水的工作,比如长时间在冷水里洗菜、洗衣服等工作。接触冷水可能导致女职工经期不适加重,影响血液循环。 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是劳动强度较大的工作。比如频繁搬抬、装卸较重物品等。经期女职工体力相对较弱,从事这类工作容易疲劳,还可能引发身体伤害。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定可能因地区和行业有所不同,具体要依据当地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定。 相关概念: 高处作业:在一定高度有可能坠落的地方进行的作业。 低温作业:在低温环境下开展的工作。 冷水作业:经常接触冷水的工作任务。 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劳动强度较大的工作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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