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法律后果?
我在一家小公司上班,入职几个月了公司都没和我签劳动合同。我有点担心自己权益没保障,想知道公司不签劳动合同会有啥法律后果,我的权益该怎么维护,希望懂法律的朋友给点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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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订劳动合同涉及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法律责任和权益的问题,我们分别从这两个方面来看。 首先是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依据该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从第二个月开始,用人单位要多支付一份工资给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对劳动者的职业稳定性是一种保障。 其次,对于劳动者而言,如果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如果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还是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劳动者依然拒绝签订,用人单位除了支付劳动报酬外,还需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所以,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应该重视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件事,它是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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