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快半年了,公司一直没和我签劳动合同。我有点担心权益没保障,想知道公司这样做要承担啥法律责任,我能得到什么补偿,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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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承担多方面的法律责任。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在你入职一个月后还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开始,你就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一直到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满一年为止。这里的双倍工资,通俗来讲,就是除了正常发给你的工资外,用人单位还要再额外支付你一份相同数额的工资。 其次,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像是一份长期的“保障合同”,对劳动者来说有更多的稳定性,除非出现法定的解除情形,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 另外,不签订劳动合同还可能导致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中处于不利地位。因为没有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发生诸如工资纠纷、加班争议等问题时,用人单位可能需要承担更多的举证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无法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就可能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劳动者如果遇到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的双倍工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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