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忽悠签了离职书怎么办?
我在公司工作一段时间了,前几天公司领导找我谈话,说了一堆公司困难之类的话,还承诺之后会给我介绍更好的工作,我没多想就签了离职书。签完后我越想越不对劲,感觉被忽悠了。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想了解下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我有什么办法解决。
展开


当劳动者被公司忽悠签了离职书时,可采取以下法律途径解决。首先,要明确被忽悠签订离职书的情况,在法律上属于因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也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如果劳动者认为自己是被忽悠签的离职书,可以先收集相关证据,比如与公司领导谈话的录音、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能证明公司存在欺诈行为,自己并非自愿签署离职书。收集好证据后,可以先和公司进行协商,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者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过程中,将自己收集的证据提交给仲裁委,由仲裁委来判定离职书是否有效。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撤销该行为是有时间限制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所以,劳动者发现自己被忽悠后,要及时采取行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