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子居住权到期后房子该怎么处理?

我有一套房子给别人设立了居住权,现在居住权到期了,我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处理这套房子。是居住权人自动搬走,我可以自由处置,还是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我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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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居住权到期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居住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的一项用益物权。通俗来讲,居住权就是居住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当房子的居住权到期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规定,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也就是说,居住权到期,居住权这项权利就没了。 从实际处理角度来看,居住权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搬离该房屋。如果居住权人不搬离,房屋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先与居住权人友好协商,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搬离。若协商不成,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居住权人腾退房屋。 在居住权消灭后,房屋所有权人恢复对房屋完整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可以自由决定是自己居住、出租,还是出售该房屋等。不过,为了避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建议及时办理居住权的注销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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