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员工恶意劳动仲裁了该怎么办?


当公司被员工恶意劳动仲裁时,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要积极应对仲裁,不能选择逃避。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纠纷的法定程序,如果公司不应诉,仲裁庭会缺席裁决,这可能会让公司失去为自己辩解的机会,导致不利的裁决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所以公司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书,阐明自己的观点和理由。 其次,公司需要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证据是应对仲裁的关键,公司要收集能够证明员工恶意仲裁的证据,例如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记录、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的材料等。同时,对于与员工的沟通记录、工资发放凭证、考勤记录等也要妥善保存,这些都可能成为支持公司观点的有力证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再者,公司可以考虑寻求专业法律帮助。劳动法律关系较为复杂,专业的劳动法律师能够为公司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应对策略。律师可以协助公司审查证据、制定答辩方案、参与仲裁庭审等,提高公司应对仲裁的能力和效果。 最后,如果公司认为仲裁裁决存在错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救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