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欠农民工工资不给该怎么办?


当个人拖欠农民工工资不给时,农民工可以通过多种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我们要明确“工资”的概念,工资就是农民工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这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遇到这种情况,农民工可以先尝试与欠款人进行协商。心平气和地跟对方沟通,要求其支付所拖欠的工资,并给对方一个合理的支付期限。这样做既简单直接,又有可能和平解决问题,避免把关系闹僵。 如果协商不成,农民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是专门负责监督和检查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的政府机构。农民工可以准备好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作记录、考勤表、工资条等,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劳动监察部门会根据这些证据进行调查,并依法对欠款人进行处理。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权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进行调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 此外,农民工还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问题。劳动仲裁是一种准司法程序,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进行居中公断与裁决。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和相关证据。在仲裁过程中,双方会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仲裁委员会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决。如果农民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劳动仲裁和诉讼提供了详细的程序规定。 最后,如果个人拖欠工资的行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农民工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