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再就业被拖欠工资该怎么办?
我是一名退休人员,退休后又找了份工作。但现在老板拖欠我几个月工资了,一直不给。我想知道我这种退休后再就业的情况,在法律上能受到保护吗?该通过什么途径把工资要回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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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退休人员再就业被拖欠工资时,需要先明确退休人员再就业建立的用工关系性质。退休人员已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其与用人单位建立的通常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这两者的区别在于,劳动关系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的调整,而劳务关系主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民事法律的规范。 在劳务关系中,如果退休人员被拖欠工资,从法律角度来说,这属于对方违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拖欠退休人员工资的行为构成违约,退休人员有权要求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遇到这种情况,退休人员可以采取以下途径解决。首先,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尝试和平解决问题,要求其支付拖欠的工资。若协商不成,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比如向当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机构申请调解,由调解人员从中斡旋,促成双方达成支付工资的协议。 如果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退休人员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务合同、工作记录、工资条、沟通记录等,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借助法院的判决来强制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此外,在整个过程中,退休人员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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