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中公司注销了该怎么办?
我在公司工作时受了工伤,可还没拿到赔偿公司就注销了。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也不清楚自己的权益该如何保障。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我应该通过什么途径去争取应得的工伤赔偿 ,有哪些法律依据可以支撑我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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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赔偿过程中,如果公司注销了,确实会给工伤员工主张赔偿带来一定困扰。但这并不意味着员工就无法获得赔偿了。 首先要明白,公司一旦注销,它作为诉讼主体的资格就没有了。要是工伤员工再起诉已注销的公司来追讨工伤保险赔偿,就会因为没有合适的被告,导致仲裁或诉讼请求被驳回。 不过,员工可以选择以公司股东或清算人员为诉讼对象进行维权。这是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要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要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等,在这些都清偿完毕后,才能将剩余财产分配给股东。如果清算组没有对工伤员工的社会保险待遇作出妥善处理,那么清算组成员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另外,如果公司存在未实缴出资的股东,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工伤员工可以要求这些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比如,若公司未经依法清算,用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总之,即使公司注销了,工伤员工的权益依然受到法律保护,可以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去争取应得的赔偿。 相关概念: 清算组:是在公司清算期间负责清理公司财产、处理公司债权债务等一系列清算事务的组织。 认缴出资额:是指公司股东承诺要缴纳的出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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