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强制加班不给加班费该怎么办?


如果公司强制加班却不给加班费,劳动者有多种维权方式。首先解释一下强制加班,就是公司在未经员工同意的情况下,要求员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而加班费,是法律规定公司在安排员工加班时必须额外支付给员工的报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当遇到公司强制加班不给加班费的情况,员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与用人单位协商:尝试和公司相关负责人友好沟通,说明法律规定,要求支付加班费。虽然这种方式不一定能成功,但成本低且可能快速解决问题。 2. 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有权调解的部门有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组织、行业性或地域性调解组织等。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如果单位不愿支付,调解可能无法达到效果。 3.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处理。劳动监察部门在调查有关事实的基础上,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部门查处案件的时限一般不超过60日,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0日。 4. 申请劳动仲裁: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审理终结。对于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实行两审终审制。 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员工还有权直接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要求单位按照法定标准足额支付相应的加班费用,甚至可以诉求额外的经济补偿金。 总之,劳动者在面对公司强制加班不给加班费的情况时,要勇敢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