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上班公司拖欠工资该怎么办?


如果在天津上班遇到公司拖欠工资,不要慌,有多种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要明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也就是说,公司正常情况下必须按月准时足额发工资。要是公司因为特殊困难,比如资金周转不过来,想延迟发放工资,需要跟工会商量,在一个月内延迟发放,同时要通知到每一位员工,并且向有关部门报告备案。如果没有经过这些流程,超过规定时间没发工资,那就属于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 当遭遇公司拖欠工资时,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与公司协商。尝试跟公司负责人沟通,友好地表达自己的诉求,了解公司不发工资的原因,要求尽快发放工资。 二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可直接前往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拨打全国统一的12333劳动保障咨询热线。劳动监察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接到投诉后会对事件进行核实,责令公司在规定期限内补发工资。要是公司在此期间仍未兑现承诺,还可依法要求追加赔偿金额。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三是申请劳动仲裁。以未按期足额发放工资为理由,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可以请求解除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同时要求对方支付拖欠的工资以及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若还想继续在公司工作,也可以仅就拖欠工资部分提出申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因劳动报酬发生的争议适用于本法。 四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五是提起诉讼。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并且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除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可要求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 在进行投诉、仲裁或者诉讼的过程中,务必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文件,例如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工资银行流水账单等,这些材料会对维护您的权益起到关键作用。 相关概念: 劳动监察大队: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并对违法行为予以纠正、处罚的机构。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