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社保后员工不付钱怎么办?
公司给我补缴了之前的社保,但是现在让我把个人应承担的部分费用付给公司。我觉得补缴是公司之前没给我交社保的问题,不想付钱。公司说不付钱就走法律途径,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从法律上来说我必须得付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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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明确社保费用的承担规则。社保费用通常是由用人单位和员工共同承担的。通俗来讲,就好比两个人一起合作完成一件事,双方都要出一份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也就是说,员工个人需要承担一部分社保费用,这部分费用是从员工工资里扣除的,单位有代扣代缴的义务。 当公司补缴社保时,虽然是因为之前没给员工交社保导致的补缴,但个人应承担的部分依然是由员工自己负担的。这是因为社保制度设立的初衷就是让用人单位和员工共同为员工的社会保障出一份力,各自承担相应比例的费用。 如果员工在公司补缴社保后不支付个人应承担的费用,公司是有权要求员工支付的。如果员工拒不支付,公司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来解决,比如与员工协商、向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甚至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所以,从法律角度看,员工在公司补缴社保后,是需要支付个人应承担的那部分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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