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该怎么办?
我之前受了工伤,现在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了,按规定单位应该支付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可单位一直拖着不给。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解决,是直接找单位理论,还是通过法律途径呢?想了解下具体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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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职工因工伤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由用人单位支付给职工的一种补偿费用,目的是帮助工伤职工在重新就业前能够维持一定的生活水平。当单位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时,职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可以与单位进行协商。这是解决问题最直接的方式。职工可以向单位说明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其法定的义务,并出示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工伤认定材料等,要求单位按照规定支付。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沟通记录,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以备后续需要。 如果协商不成,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是负责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行政部门。职工可以向其提交投诉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明、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说明单位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情况。劳动监察部门会对投诉进行调查,如果查证属实,会责令单位限期支付。 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解决。劳动仲裁是一种准司法程序,具有专业性和权威性。职工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会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职工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依法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如果单位仍然不履行支付义务,职工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的强制手段要求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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