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仲裁和一审都不受理该怎么办?

我和公司发生了劳动纠纷,先去申请了劳动仲裁,结果仲裁委不受理。之后我又去法院一审起诉,没想到一审也不受理。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想了解下遇到这种劳动仲裁和一审都不受理的情况,有什么解决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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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纠纷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遇到劳动仲裁和一审均不受理的情况时,我们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来解决问题。 首先,要弄清楚不受理的原因。劳动仲裁不受理或者一审不受理,一般都会给出相应的书面通知说明理由。可能的原因包括申请材料不齐全、不属于受理范围、超过仲裁或诉讼时效等。例如,如果申请劳动仲裁时没有提供足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就可能导致不受理。 针对不同的原因,我们可以采取不同的措施。如果是申请材料不齐全,我们可以根据通知要求补充完善材料。比如,缺少劳动合同,可以收集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若超过仲裁或诉讼时效,要查看是否存在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若存在这些情况,可向仲裁委或法院说明。 如果对不受理决定不服,在劳动仲裁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一审阶段,若法院作出不予受理裁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所以,我们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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