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不到工资该怎么办?


当遇到拿不到工资的情况时,首先要明确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用人单位有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如果遇到拿不到工资的情况,可以尝试以下几种途径来解决。第一种是与用人单位协商。直接和老板沟通,了解拖欠工资的原因,要求其给出支付工资的明确时间。在协商时,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以备后续需要。这是最直接的解决方式,很多时候通过友好协商可以解决问题。 第二种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他们会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如果逾期不支付,用人单位可能会被责令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第三种是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或者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适用本法。 第四种是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了工资欠条,且不涉及其他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五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人民法院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