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期间公司不发工资该怎么办?
我正在和公司进行劳动仲裁,但是仲裁期间公司一直拖着不给我发工资。我现在生活都成问题了,也不知道这种情况合不合法,我该采取什么办法来维护自己权益,让公司把工资发给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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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仲裁期间公司不发工资,这是很多劳动者可能会遇到的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确工资的概念。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也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如果在劳动仲裁期间公司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其一,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尝试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者相关负责人联系,了解不发工资的原因,要求公司按照规定及时支付工资。沟通时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 其二,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投诉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 其三,在劳动仲裁中增加请求事项。如果劳动仲裁还未结束,劳动者可以向仲裁庭提出增加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的请求。仲裁庭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其四,申请先予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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