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签完协议后对方不给钱怎么办?


当工伤签完协议后对方却不给钱时,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几种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首先,我们要明白工伤赔偿协议在法律上是具有合同性质的。它是双方就工伤赔偿事宜达成的一种约定,双方都应当按照协议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这就好比我们平常签订的其他合同一样,一旦签了字,就意味着要遵守其中的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工伤赔偿协议通常是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因此它符合合同的形式要求。 如果遇到对方不履行协议的情况,第一步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协商。毕竟协商是解决问题最直接、最简便的方式。我们可以心平气和地与对方沟通,了解他们不给钱的原因,尝试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比如,对方可能是因为资金周转困难,那么我们可以协商一个合理的付款期限。 要是协商没有效果,我们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这些调解组织通常具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知识,能够帮助双方找到一个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如果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我们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解决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仲裁过程中,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裁决。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或者对方仍然不执行仲裁裁决,我们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的判决来强制对方履行协议。一旦法院作出判决,对方就必须按照判决结果执行。如果对方拒不执行,我们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