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持有房产,其中一方身故怎么办?
我和我爱人共同持有一套房产,最近爱人突然离世,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这套房产该怎么处理。是我直接拥有全部产权,还是有其他的处理方式呢?我很担心会在房产问题上出现纠纷,想了解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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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夫妻共同持有房产,其中一方身故时,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房产问题。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持有的房产,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也就是说,这套房产中有一半的份额是属于在世一方的,而另一半份额则属于身故一方的遗产。 接下来,就要看身故一方是否留下了遗嘱。如果有遗嘱,那么就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分配这一半的房产份额。遗嘱是身故一方生前对自己财产的处分意愿,只要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就会按照遗嘱进行执行。比如,遗嘱中指定将这一半房产份额留给子女,那么子女就可以依法获得相应的份额。 要是没有遗嘱,那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是: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身故一方的这一半房产份额将由在世的配偶、子女以及身故一方的父母共同继承。 例如,夫妻有一套价值100万的共同房产,一方身故且没有遗嘱,那么在世一方首先拥有50万的份额,剩下的50万将由在世配偶、子女和身故一方的父母共同继承。如果有两个子女,父母也健在,那么这50万将由在世配偶、两个子女和父母共五人平均分配,每人可获得10万的房产份额。 在处理这类房产问题时,建议及时办理相关的产权变更手续,以确保产权的清晰和合法。同时,为了避免可能出现的纠纷,最好在处理过程中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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