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产权调查时居住权上没有名字怎么办?

我去做产权调查,发现居住权一栏里没有我的名字。我一直住在这个房子里,觉得自己应该是有居住权的。现在不太清楚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不知道我的居住权是否受法律保护,也不知道要通过什么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展开 view-more
  • #居住权登记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的设立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如果在产权调查时发现居住权上没有你的名字,先看是否存在合法有效的居住权合同。若你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了书面的居住权合同,那么你可以依据该合同要求对方协助你去办理居住权登记手续。 要是没有书面合同,但你有证据能证明双方存在设立居住权的合意,比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也可以通过与房屋所有权人协商,补签居住权合同并办理登记。 如果对方拒绝配合,你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和证据,判断是否存在居住权以及是否应当进行登记。若法院判决你享有居住权,你可以凭借生效的法律文书去办理居住权登记。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