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乡镇企业职工没缴纳社保该怎么办?
我之前是乡镇企业的职工,在职期间企业一直没给我缴纳社保。现在我面临养老等问题,经济压力很大。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有什么办法可以维护自己权益,能让企业补缴社保吗?具体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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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乡镇企业职工没缴纳社保,这是一个涉及职工权益保障的重要问题。下面为你详细分析可能的解决途径。首先,从法律角度来看,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是其法定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这意味着乡镇企业有义务为在职职工缴纳社保。 如果遇到原乡镇企业没给职工缴纳社保的情况,职工可以先与企业进行协商。尝试与企业沟通,说明法律规定和自身诉求,看企业是否愿意补缴社保费用。毕竟协商解决是比较便捷和低成本的方式。 若协商不成,职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他们可以责令企业限期改正,补缴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同时,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另外,职工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来解决。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之一。职工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证明自己与乡镇企业存在劳动关系以及企业未缴纳社保的事实。仲裁机构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决。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职工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原乡镇企业职工没缴纳社保时,职工有多种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在维权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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