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小区到期了该怎么办?
我家住在一个老小区,最近听说小区土地使用年限快到期了,心里特别着急。我不清楚老小区到期后到底会怎样处理,是会被拆除,还是可以续期?我该怎么做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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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说老小区到期,一般指的是小区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土地使用年限是国家在出让土地时,根据土地的不同用途规定的使用期限。比如说居住用地是70年,工业用地是50年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这意味着,对于老小区里的住宅来说,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会自动续期,不用担心房子会因为土地使用年限到期而被收回。不过,关于续期费用目前法律还没有明确统一的规定,未来可能会根据具体的行政法规来确定是否缴纳以及缴纳多少。 如果是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就要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也就是说,商业、工业等非住宅性质的老小区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是否能续期以及续期的条件和费用等,要依据相关的法律和行政法规来确定。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老小区到期面临拆迁等情况,业主也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获得相应的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所以,老小区业主在遇到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或相关问题时,要及时关注相关政策法规,必要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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