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辞退员工不给补偿该怎么办?


当公司辞退员工却不给补偿时,员工可以采取以下办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公司辞退员工在哪些情况下应当给予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多种情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比如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即无过失性辞退,包括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即经济性裁员)等。 如果员工遇到公司辞退却不给补偿的情况,第一步可以尝试与公司进行协商。和公司友好沟通,说明法律规定其应当支付补偿的情形,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给予补偿。毕竟协商解决是比较省时省力的方式。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是负责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他们有权对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员工在投诉时,要准备好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辞退通知等,这些证据能证明你和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公司辞退你的事实。 另外,员工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解决劳动纠纷的方式。申请仲裁时,同样要提交上述提到的证据,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然后作出裁决。如果员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依据法律和事实进行公正的审判,最终确定公司是否应当支付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总之,员工在遇到公司辞退不给补偿的情况时,要勇敢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