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换工作后五险一金该怎么办?


当您跨省换工作时,五险一金的处理方式各有不同,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养老保险,它是可以进行跨省转移的。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简单来说,您只要在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缴费凭证,然后到新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之前交的养老保险就可以累计起来了。 其次是医疗保险,同样能实现跨省转移。按照《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新就业地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参加新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无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中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3个月内到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按当地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您在办理转移时,原医保账户里的钱也可以一并转到新账户。 失业保险方面,根据相关规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在您跨省换工作后,新单位会为您重新办理失业保险参保手续,之前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计算。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这两个险种不存在个人账户,所以在跨省换工作时,一般不需要办理转移手续。到新单位后,新单位会按照规定为您重新缴纳。 最后是住房公积金,您可以办理公积金转移或者提取。如果您在新工作地也有公积金账户,可以申请将原公积金账户的余额转移到新账户。若您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比如离职后不再在当地就业等,也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