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房子是两个人的名字该怎么办?

我和前夫离婚了,但是房子房产证上还是我们两个人的名字。现在我很纠结,不知道这个房子后续该怎么处理,是要过户吗?不过户会有什么影响?该走什么流程呢?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帮我解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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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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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离婚后房子仍是两个人的名字时,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处理。 首先,要明确该房屋的性质,即它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该房屋是在婚姻期间购买,即使只登记了一方名字,通常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若是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没有特殊约定,那一般属于个人财产。 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处理。若离婚协议中有关于房屋归属的约定,比如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那么拥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另一方若不配合,拥有产权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法院判决后,可凭借生效的判决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 要是双方没有达成一致协议,都想要房子或者都不想要房子,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通常会根据实际情况,比如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大小、是否有子女等因素,来判决房屋的归属。获得房屋的一方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一般会根据房屋的市场价值、剩余贷款等情况来确定。 如果房子是一方的个人财产,但登记了两个人的名字,这种情况可能涉及赠与等问题。在处理时,需要根据具体的赠与情况和证据来判断是否可以撤销赠与或者如何分割房屋权益。总之,离婚后房屋登记名字的处理要遵循法律规定,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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