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起诉离婚时房贷还有一部分没还完该怎么办?

我和配偶打算起诉离婚,可我们的房子还有一部分房贷没还完。现在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这剩下的房贷该怎么处理,是一人还一半,还是有其他的解决办法呢?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解决,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忙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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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贷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起诉离婚时,如果房贷还有一部分没还完,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处理,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要明确房屋的归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以及司法实践,法院通常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如出资比例、对房屋的贡献、双方的经济状况等来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例如,如果一方在婚前支付了首付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一般会倾向于将房屋判给婚前付首付的一方。 确定房屋归属后,对于剩余未还的房贷,通常由获得房屋的一方继续承担还款责任。这是因为房屋的所有权和债务是相对应的,既然获得了房屋,就需要承担与之相关的债务。 而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房屋增值部分,未获得房屋的一方有权要求相应的补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具体补偿的计算方式会比较复杂,一般会考虑共同还贷的金额、房屋的增值情况等因素。比如,计算出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占总房款的比例,再结合房屋的增值额,确定未获得房屋一方应得的补偿金额。 如果双方无法就房屋归属、房贷承担以及补偿问题达成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在诉讼过程中,双方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购房合同、还款记录、出资证明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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