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贷没还完该怎么办?
我和伴侣准备离婚,但房子的房贷还没还完。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房子该怎么处理,房贷又该由谁来继续还,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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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房贷没还完是比较常见的情况,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处理方式。 首先,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处理还未还完房贷的房子。协商的内容可以包括房子归谁所有,后续的房贷由谁来承担,以及获得房子的一方如何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等。这种协商方式充分尊重了夫妻双方的意愿,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就可以按照协商结果执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若夫妻双方无法就房子和房贷问题协商一致,那么就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比如考虑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对家庭的贡献等。 一般来说,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时,法院通常会判决房子归一方所有,获得房子的一方需要继续偿还剩余的房贷,并对另一方进行相应的补偿。补偿的金额一般会根据房子的市场价值、已还房贷的金额、夫妻双方的出资情况等因素来确定。 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夫妻共同还贷,那么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总之,离婚时房贷没还完的处理方式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夫妻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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