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提存和留置有什么区别?

我在处理一些债务问题时,遇到了提存和留置这两个概念。不太清楚它们到底有啥不同,在实际情况中怎么区分应用。比如我是债权人,对方要提存物品,这和我留置对方物品有啥本质区别呢?想了解下它们各自的定义、适用情况等方面的差异。
展开 view-more
  • #提存制度
  • #留置权
  • #债务处理
  • #法律区别
  • #民法典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提存和留置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区别。 提存,简单来说,就是债务人因为债权人的原因没办法履行债务时,把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从而使债务关系消灭的一种制度。比如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货物,债务人就可以把货物提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留置则是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当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例如在保管合同中,寄存人不支付保管费,保管人就可以留置保管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从目的上看,提存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消灭债务关系,避免债务人因债权人的原因而一直无法履行债务,从而解脱债务人的责任。而留置的目的是为了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在适用条件方面,提存是在出现债权人拒绝受领、下落不明等法定情形时适用;留置则要求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并且债权已届清偿期,同时该动产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企业之间留置除外)。 在标的物方面,提存的标的物可以是货币、有价证券、货物等多种形式;留置的标的物仅限于债权人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