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留存与留置的区别是什么?

我在处理一些事务时遇到了‘留存’和‘留置’这两个词,不太清楚它们具体的差别。比如在文件资料、物品保管等场景中,不知道它们在法律层面到底有啥不同,想了解一下这两者的具体区别以及适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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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留存和留置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它们在含义、法律依据、适用条件和法律后果等方面都存在差异。 首先,含义不同。留存一般是指保存、保留相关的物品、资料等,强调的是对事物的保存状态,通常是基于当事人的自主意愿或者相关管理规定而进行的一种保存行为。例如,企业为了自身管理的需要,留存员工的入职资料、业务合同等。而留置是一种法定的担保物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当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并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其次,法律依据不同。留存并没有明确统一的专门法律条文规定,它更多地体现在各个行业的管理规范、单位内部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之中。而留置权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进行规范。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再次,适用条件不同。留存的适用较为宽泛,只要符合相关的管理要求或者约定即可。比如,学校留存学生的学籍档案,是为了教育管理的需要。而留置权的适用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一是债权人已经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二是债权已届清偿期;三是债权的发生与该动产有牵连关系。例如,在运输合同中,托运人未支付运费,承运人就可以留置相应的货物。 最后,法律后果不同。留存通常只是一种保存行为,不涉及对留存物品的处置权利。而留置权人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对留置财产进行折价、拍卖、变卖等处置,并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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