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仲裁老板?


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当劳动者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老板(用人单位)的侵害时,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以下为您详细介绍一些常见可以仲裁老板的情况: 第一,工资支付方面。如果老板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比如到了约定的发薪日却一直不发工资;或者克扣工资,没有合理理由就少发劳动者应得的工资;还有不按照规定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在加班后没有得到相应的加班报酬,这些都属于工资支付问题,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二,劳动合同方面。如果老板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另外,若老板随意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如擅自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降低工资待遇等,而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者也有权申请仲裁。 第三,解除劳动关系方面。如果老板违法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比如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辞退劳动者,或者辞退劳动者的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四,社会保险方面。老板没有按照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也可以通过仲裁来维护自己的社保权益。 总之,当劳动者遇到上述这些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情况时,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