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什么时候主动辞职合适?


在讨论工伤后何时主动辞职合适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概念。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当发生工伤后,劳动者依法享有一系列的权益,这些权益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程序密切相关。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完成工伤认定后,一般还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从法律权益保障的角度来看,在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来之前,不建议主动辞职。因为在这个阶段,你需要用人单位配合你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等程序。如果在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未确定之前辞职,可能会导致一些权益无法顺利实现。比如,停工留薪期工资,这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如果在停工留薪期内辞职,可能会影响你获得这部分工资。 当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都出来之后,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辞职。如果你的伤残等级较高,可能会影响到后续的工作能力,那么可以结合工伤保险待遇等情况综合考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所以,综合来看,工伤后最好是在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完成,并且了解清楚自己应享有的工伤保险待遇之后,再根据自身的职业规划、身体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主动辞职。这样可以最大程度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