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时工资什么时候结算?
我刚从公司离职,但是公司说工资要等到下个月统一发放日才给我结算。我觉得我都离职了,应该马上给我结算工资。我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来说,离职的时候工资到底应该什么时候结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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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关于离职时工资结算时间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简单来说,工资结算时间要保障劳动者能够及时拿到应得的劳动报酬。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这意味着,当你正式办理完离职手续,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那一刻,单位就应当一次性把你的工资全部结算清楚并支付给你。 不过在实际生活中,有些用人单位可能会按照其自身的工资发放周期来操作,比如规定每月的某一天统一发放工资,即使员工离职,也等到这个固定日期再结算。这种做法从严格的法律规定来讲是不符合要求的,但如果员工和单位在事先有相关的约定,并且这种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可以按照约定的时间结算。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在离职时及时结算工资,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工资。要是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也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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