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工资去哪里投诉?


当遇到用人单位不给工资的情况时,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投诉: 首先,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是负责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行政部门。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一般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以及能证明工作情况和工资未支付的相关证据,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进行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在受理后,会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如果发现用人单位确实存在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会责令其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会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其次,还可以向工会组织反映。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克扣、拖欠职工工资等侵犯职工劳动权益情形,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交涉,要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采取措施予以改正;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应当予以研究处理,并向工会作出答复;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劳动者可以向所在单位的工会或者当地的总工会反映情况,工会会协助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解决工资问题。 此外,还可以通过拨打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进行投诉。这是全国统一的劳动保障公益服务专用号码,提供24小时人工服务,劳动者可以通过该热线咨询劳动保障方面的政策法规,进行工资拖欠问题的投诉举报。热线工作人员会根据劳动者提供的信息进行记录,并转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劳动者可以通过热线查询投诉处理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