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投诉应该找哪个部门?
我家小区的物业公司服务特别差,小区卫生经常不打扫,设施坏了也不及时修。我想投诉他们,但是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来处理这种事,有没有懂的人能给我说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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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意,想要进行投诉时,可根据不同的问题类型,向相应的部门反映。 如果是关于物业服务质量方面的问题,比如小区卫生清洁不到位、安保措施不完善等,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所以,各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或者房地产管理局通常是受理此类投诉的主要部门,他们有权对物业公司进行监督和管理,要求其整改问题。 要是涉及物业乱收费的情况,根据《价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依照本法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因此,业主可以向当地的物价部门进行投诉,物价部门会对物业公司的收费标准进行审查,若存在违规收费,会依法进行处理。 若发现物业公司存在侵占公共区域、破坏绿化等破坏小区公共环境和设施的问题,城市管理部门有职责进行管理。城市管理部门可以依据相关的城市管理法规,对物业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另外,如果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存在合同纠纷,比如物业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等,业主还可以通过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消费者协会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为业主提供调解服务,促进双方协商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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