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时职工工资应填哪个数?
我在做企业汇算清缴,对于职工工资这一项不知道该填哪个数。是实际发放的工资数,还是计提的工资数,又或者是其他的呢?搞不清楚会影响申报准确性,很担心出错,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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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汇算清缴时,职工工资具体填写的数据是有明确规定和要求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概念以及应该填写的数字。 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关键概念。工资薪金总额,指的是企业按照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总和。这里面不包含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简单来说,就是实实在在发到员工手里的那部分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这里所说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 所以,在汇算清缴填写职工工资时,应该填写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金额。如果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计提了工资,但到汇算清缴结束前仍未发放,那么这部分未发放的工资是不能在该纳税年度进行税前扣除的,也就不应该填写在汇算清缴的职工工资数据里。 举个例子,假如A企业在2024年度计提了100万元的职工工资,但实际只发放了90万元,另外10万元在2025年5月31日(汇算清缴截止日期)前仍未发放。那么在2024年度的汇算清缴中,职工工资就应该填写90万元。 总之,汇算清缴时职工工资填写的是企业按照合理的工资薪金制度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金额,并且要以实际发放情况为依据,遵循税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准确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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