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质量问题退换货运费由谁承担?


在非质量问题退换货的情况下,关于运费由谁承担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商家和消费者有相关的约定,那么就按照约定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当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与商家达成的退换货约定,无论是在商品详情页的说明,还是与客服的聊天记录等,都可构成合同的一部分,双方应当遵守约定。 其次,如果没有约定,对于网络购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做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也就是说,在网络购物无理由退换货(非质量问题)的情况下,通常运费是由消费者承担的。 但如果是线下购物,一般需要消费者和商家进行协商。在协商时,消费者可以考虑商品购买时商家是否有关于退换货的宣传承诺等因素。如果商家在销售商品时有虚假宣传或者诱导消费等行为,即使是非质量问题,消费者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争取让商家承担运费。例如,商家宣传商品有某种特定功能,但实际商品并不具备该功能,这种情况下消费者要求退换货,商家可能需要承担运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