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期间造成他人受伤由谁负责?
我在工作的时候不小心导致他人受伤了,现在伤者要求赔偿,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我想知道在工作期间造成他人受伤,这个责任到底是由我来承担,还是由公司承担呢?我需要了解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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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期间造成他人受伤,责任的承担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我们要了解“职务行为”这个概念。职务行为就是员工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为了完成工作任务而实施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干的是单位安排的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这是因为员工是为单位做事,单位从员工的工作中获得了利益,所以在员工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时,应当由单位来担责。
比如,快递员在送快递的路上,因为要赶时间送货,不小心撞到了路人,导致路人受伤,这种情况下就属于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一般由快递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如果员工的行为超出了职务行为的范围,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那么情况就有所不同。比如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私人恩怨故意去伤害他人,或者明明可以避免却因为自己严重疏忽大意而导致他人受伤,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实践,用人单位在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也就是说,单位先赔给伤者,然后再找有过错的员工要钱。
所以,工作期间造成他人受伤,通常先看是否是执行工作任务,如果是,一般用人单位担责;若员工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单位赔偿后可能会向员工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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