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应由谁负责包保?
我经营着一家特殊食品生产企业,最近听说有包保制度,但不太清楚到底该由谁来负责我们企业的包保。想了解下在法律规定里,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的包保责任人是怎么确定的,是政府部门相关人员,还是企业内部人员,还是其他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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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的包保责任有明确规定。所谓包保,简单来说就是由特定的人员或主体对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等相关责任进行包干负责,确保企业合规生产,保障消费者权益。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食品安全实行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建立从地方政府到企业的包保制度。对于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地方政府领导干部会按照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含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食品安全包保工作。他们需要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对包保主体开展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等问题。 同时,企业自身也有相应的责任体系。企业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人员的职责。这些人员在企业内部承担着具体的食品安全管理包保责任,从生产环节的质量把控到日常的安全监督等,确保企业生产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比如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全面负责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具体的食品安全管理和检查等工作。所以,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的包保既有外部政府层面的责任,也有企业内部人员的责任,共同保障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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